北陆电工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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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关系政策

(1)基本政策

我们致力于及时、适当、公平地主动披露信息,以促进股东和投资者对我们公司的了解,并确保他们进行正确的评估。

(二)信息披露标准

我们将根据金融工具和交易法以及东京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在透明、公平和连续性的基础上及时披露信息。
即使该信息不属于法律和证券上市法规规定的重大事实,我们也会尽可能主动、公平地向我们的股东和投资者披露有助于加深对我们公司的了解的信息。

(三)信息公开方式

我们公司通过将信息记录在证券报告等中、在 TDnet、新闻稿、在我们的网站上发布或这些方法的组合来披露信息。

(4) 静默期

为了防止财务业绩公告准备期间的信息泄露,维护披露的公平性,我们公司将从财政年度结束后的次日起至财务业绩公告之日进行一段静默期,在此期间我们将不发表评论或回答有关财务业绩的问题。
但是,即使在安静期,如果预计会修改业务预测或股息预测,也会根据东京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上市规定酌情披露信息。

(5) 有关业绩预测和未来预测的事项

公司披露的有关未来的信息,如业绩预测、计划、展望、战略等,是基于披露时判断为合理的假设而编制的,包含潜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实际结果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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